浙江杭州临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全球智慧物流枢纽杭州eHub项目(国际货站二期)配套连桥新建工程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浙江杭州临空经济开发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范围
2.1招标内容和范围:中标人根据全球智慧物流枢纽杭州eHub项目(国际货站二期)配套连桥新建工程的地下工程进展,开展桩基检测、基坑监测和沉降观测任务,按相关要求进行详细检测、监测和观测并形成书面成果文件,并按规定时限提交招标人。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试桩、工程桩静载试验检测、低应变检测、超声波检测、新建建筑物主体沉降等,具体详见图纸。本项目桩基检测、沉降观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若设计图纸中桩基检测、沉降观测要求有不足之处或有与国家、省、市相关规范、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矛盾之处,则以更高要求为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服务标准及要求”;
2.2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检测、监测和观测工作全部完成,所提交的正式成果报告经监理和招标人审查合格、通过地基基础工程验收时止。桩基检测、基坑监测根据工程进度,中标人紧密配合施工单位,确保工程进度,中标人不得以设计、施工单位的配合或施工质量问题、检测环境达不到要求等理由拖延检测时间,影响本工程进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材料;
②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查询结果为准);
③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时间为准);
④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下列四项证明材料中任意一项:1、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事项通知书》;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3、打印投标人电子税务局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网页);4、其他可证明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的证明材料;
⑤同时具备以下A、B、C三个资质要求:
A: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检测项至少包含静载检测和低应变检测)】或【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
B: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
C: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成员均需符合联合体分工对应的有关资质要求和履约能力;②联合体的各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投标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不超过2家;③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选派项目负责人;④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身的名义单独或者作为其他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
3.3被列入浙江省机场集团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名单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26日17时00分,逾期不再受理。
4.2每本招标文件收取工本费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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