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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
国药集团贵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工艺管罐系统 |
标段/包编号: |
57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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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1-20 09: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1-27 09: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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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元): |
500 |
文件获取地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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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标/开标时间: |
2026-02-10 01:30:00 |
开标形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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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
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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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内容: |
国药集团贵州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产能提升项目工艺管罐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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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需提供关联关系说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是指开标前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至少3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税收完税证明为税务机关开具,分月提供,税种为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如没有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零申报记录或无欠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或缓交证明);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指开标前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为社保局或税务机关出具,分月提供)。 4.投标人的资信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5.参加本项目活动前三年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出现过重大产品质量问题(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是指:1.产品质量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2.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3.属于国家明令淘汰产品的;4.失效、变质的;5.伪造产品产地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6.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严重质量问题的情形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受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需提供相关声明。 6.投标人需提供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其他资格要求: 7.1 针对罐体等压力容器,投标人须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等有关资质。 注:(1)投标人为罐体等压力容器的设备制造商时,须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有关资质证明复印件;(2)投标人非罐体等压力容器的设备制造商时,须提供设备制造商的上述资质证明复印件和设备制造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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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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