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陵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已由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审批【2025】4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陵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陵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南陵县一体化推进水土保持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勘察设计
2.2招标项目编号:Wp3
2.3标段划分: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Wp3
2.5建设地点:南陵县
2.6建设内容及规模:小流域治理约12条,治理面积约180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河沟道治理、人居环境整治、水生态维护、坡面治理、植被恢复等。本次招标包括项目建议书、可研、初设、施工图、专题报告等全过程勘察设计。
2.7招标范围:勘察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岩土勘察(含钻勘、岩土检测、技术资料、后期服务等)、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全部内容;设计内容:方案设计(含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及转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预算编制、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设计变更、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及咨询工作和竣工验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设计工作。
2.8项目投资估算:12000万元
2.9最高投标限价:工程(勘察)设计费取项目批复相应阶段总(勘察)设计费的100%(本项目最高结算限价为380万元,最终结算价不超过最高结算限价)
2.10项目类别:服务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全部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两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当具备联合体分工协议中各自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资质和能力。联合体协议书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成员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单位确定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成员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水土保持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正式在职员工。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5不良行为记录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平台的不良行为披露专栏公开信息为准):
(1)未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2)曾被市、县市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截止日不在披露期内。
3.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9时00分至投标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2月10日09时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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