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材料使用地点为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龙孔镇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商品混凝土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第27号令);
(4)《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项目位于乐山市犍为县。
防火通道线路起于犍为县龙孔镇,自北向南两次跨越百支溪,止于在建永平大道。共跨越乡镇2个(龙孔镇、孝姑镇),线路起讫桩号K0+000-K4+473,线路全长4.473Km。主线双向2车道三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8.0m,桥梁长度400m/3座,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砼路面,主线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
翠屏山城市体育公园配套道路工程,该工程为现状道路部分改建及部分新建工程。该项目位于犍为县玉津镇,北临犍为县殡仪馆,东临漱玉路,西临月咡坝水库,交通便利,景观资源丰沛。一期先行建设西侧次入口、康养中心西侧停车场1.21万平方米及车行道1公里。西侧次入口建设内容包括精神堡垒、入口造型景墙、公园标识字体及配套绿化、照明设施;康养中心西侧停车场总面积1.21万平方米,配套319个停车位,其中充电桩车位30个。停车场出入口配套有智能车闸;1公里车行道起于绕城路入口至中医院九曲花街外的交叉口,路面重新铺设车行沥青,重新砌筑挡土墙进行固坡并修复车行道两侧绿化。
主要实施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特殊路基处理、路基防护及排水工程、桥涵工程、营造林工程等。
本项目施工工期485日历天。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是针对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商品混凝土采购,供应总数量见附表。实际供货批次、数量和供货时间根据使用项目的施工需求确定。招标物资分为1个包件,招标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不作为最终供货和结算的依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商品混凝土: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销售或加工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必须满足本项目的设计文件的技术规格书中的各项指标要求,并出具相关的的合格证书或商品混凝土检测报告。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不低于500万元/包件的垫资能力。同时须承诺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以保障项目履约,2024年新设企业可提供验资报告作为资金状况证明。注:本条款不强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并出具承诺函。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建筑行业商品混凝土供货合同;供货合同不少于1份;(注:可选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两者之一即可)
(5)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2024年度至今新注册成立的代理商或生产厂家可不提供)。
(6)生产能力要求:1.混凝土生产厂家应具备本合同约定的混凝土生产及供货能力;2.混凝土代理商应具备本招标约定的供货能力,且其代理的混凝土加工厂须具备与本项目需求相匹配的生产能力。
(7)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人名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8)其他要求:①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商的代理授权(或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授权,如果是总经销商出具的代理授权,还应同时出具生产商针对该总经销商销售协议或总经销商的代理协议;②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生产商的产品参加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将被否决;③在供货过程中,如中标人需增加生产厂家,需报请招标人书面同意后才能供货,否则将拒绝收货;④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5完成招标后,中标单位与犍为县森林质量提升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签订采购合同。
4.招标采购文件获取的方式:
4.1获取方式:自2026年1月21日0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23时59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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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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