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委外运营 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县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委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人为 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项目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污泥集中处理中心委外运营服务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1.名称:南县碧水源水务有限公司
2.运作方式:南县一污PPP,南县二污、十个乡镇、污泥中心PPP;
3.股权比例:北京碧水源占股90%,南县城投占股10%,注册资本金6500万元;
4.投资及水价:总投资为21394.31万元,其中自有资金5850万元,南县一污2020 年9月25日起按1.96元/吨,南县二污2019年5月25日起按2.41元/吨,十个乡镇2020 年4月13日起按3.57元/吨,污泥中心2021年4月10日起按248.3元/吨;
5.规模及工艺:
①南县一污:建设规模2万吨/天,采用A/A/O+深度处理工艺;
②南县二污:建设规模1万吨/天,采用A/A/0+深度处理工艺;
③十个乡镇:建设规模共计0.71万吨/天,采用CWT-A处理工艺;
④污泥中心:建设规模25吨/天,采用稀释调理+板框压滤处理工艺
2.2招标范围
①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②标段区分:发布公告: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发售标书: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专家组建: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5日
投标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
开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
评标时间:2026年1月28日
定标时间:2026年1月29日
③招标范围:
a.受托方应建立相关管理制度,保证污泥脱水处理质量,即生产污泥平均含水率不得高于50%。
b. 脱水处理前泥质要求:市政污水厂剩余污泥;污泥泥性不能出现异常变化,若出现突发异常,双方应相互合作共同解决之。
c.服务期间,受托方按设备厂家维护保养手册及说明书等文件要求对设备定期维护保养,保持污泥处理场所的整洁,做好环境卫生,遵守委托方的管理制度。
d.污泥处理量的认定:污泥计量方式采用双认可的磅站过磅称量的方法,以磅站称量的运输量作为计算污泥处理量的依据,若有一方对其有异议,可以申请复核。出厂污泥含水率不高于50%,按磅站称量的重量计取;如生产污泥含水率高于50%,不符合合同要求则不计量。
e.污泥含水率的确定:由双方认同的机构或部门对污泥进行含水率检测或抽样检测,若有异议,则可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f.在服务期内,受托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设备维保费、人工费、药剂费、税费等除设备大修费【单项设备配件费超5万以上】和水电费以外的所有费用均由受托方负责。
g.在服务期内,甲方提供现有厂房场地、设备设施给乙方使用,污泥脱水相关设备维护由乙方负责。
h.预估年污泥处理量为3300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污泥中心运营 资质, 近三年 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 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 求:
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服务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4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5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 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