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宜春市明月山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户外作业人员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控制价:5553762.9元/年(不含税)
服务地点: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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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服务年限 |
项目控制价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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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明月山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户外作业人员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
1年 |
5553762.9元/年(不含税) |
详见第三章需求及服务要求 |
备注:控制价包含该项目由采购人已经设定好的薪酬标准和人员编制所有人员工资、部分人员五险以及雇主责任险、员工防暑和防寒费、劳保服装、三节福利、春节慰问费、团建、体检费用、缴纳各项保险缴费、中标人自身所产生的人员费、服务费、办公费、办公费及合理利润等劳务服务方面的全部费用。若在本合同服务期内公司还需增加人员,在实际增加人力成本的基础上预算5%作为服务商的管理费。
说明:(1)投标人投标时只对劳务服务费进行报价竞争,其它费用(包括代发工资、工伤险、福利、岗位津贴税金等都按上述价格报价,不得变动,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2)劳务服务费、其他费用(包括代发工资、工伤险、福利、岗位津贴税金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因政策、人员的变化而有所变更,工伤险按政策规定缴纳。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如果投标人是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6个月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和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具体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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