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能源大厦办公楼15-22层改造装修及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2、采购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能源大厦办公楼15-22层改造装修及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包括但不限于钢结构工程深化设计、原材料采购及运输、喷砂除锈、原材料矫正、放样、划线、截料、构件组立、平直、钻孔、拼装、焊接、探伤、成品矫正、除锈、喷刷环氧富锌底漆二遍、构件场外运输、现场复核轴线及标高、吊装构件、临时固定、构件焊接及固定、焊缝检查、整形及表面清理、防火涂料喷涂、化学锚栓、钢筋桁架楼承板、高强螺栓、成品保护、搭拆施工架子、预留预埋、预埋件定位、安装、配合塔吊、汽车吊、图纸深化、构件场内倒运、装卸车、工完场清等与本分包工程相关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合同条款。3、项目地点:青海###市城###路1号能源大厦4、项目概况:能源大厦办公楼15-22层改造装修及修缮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位于青海###市城###路1号,5、核心要求:(1)询价范围:能源大厦办公楼15-22层改造装修及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2)质量要求:合格(3)工期:2个月6、控制价(控制费率):本项目预算金额为89万,本工程设定投标控制价,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综合费率下浮不得低于8%。7、付款条件:1、鉴于本合同的结算是根据甲方与业主确认的工程量进行,因此双方同意,对于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所对应的合同款,应待甲方与业主就乙方实施的工程量进行核算后,再由双方进行核算,并以此计算乙方完成工作内容的款项。在满足前述约定后,再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本合同项下甲方对乙方的付款,以甲方收到其上游合同相对方(以下简称 “业主”)对应款项为前提。具体约定如下: 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交付义务后,应向甲方提交完整的付款申请及合规发票。甲方在收到业主就对应服务交付内容的付款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若因业主未及时付款导致甲方无法向乙方付款的,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但应在收到业主付款后立即向乙方支付,并书面通知乙方延迟付款的原因及业主实际付款时间。综上所述在满足前述约定后按照如下方式进行支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施工进度按月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每个月按核定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款,乙方应在每月的5日前向甲方提交进度款审批表及上月实际完成工程量的清单,甲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乙方确认后在15个工作日内按照审核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乙方如逾期提交工程量清单,甲方有权推迟对工程量清单的审核。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至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3、项目结算经业主审核认可,审计结束,甲乙双方开始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以业主审计后的结算作为基础,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进行下浮形成甲乙双方的竣工结算。分包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97%,余下合同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限为贰年,从本项目实际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开始计算期限。4、所有的付款方式为转账或云信支付(中企云链),每次支付工程款之前乙方应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9%)。工程结算完成后,提供结算总金额的全部发票,含保修金。8、结算规则:项目结算经业主审核认可,审计结束,甲乙双方开始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以业主审计后的结算作为基础,按本合同约定的综合费率进行下浮形成甲乙双方的竣工结算。分包结算办理完成后支付至经甲乙双方确认的结算金额97%,余下合同价款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期限为贰年,从本项目实际竣工并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后开始计算期限。二、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2、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项金额不少于50万人民币的钢结构工程施工的业绩;5、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6、截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报价人在“****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有效名单;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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