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0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RMB1060万元,超过预算或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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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交货期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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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造流系统(核心产品) |
1 |
580 |
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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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造波系统 |
1 |
480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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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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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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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为一个分包,供应商必须对以上所有设备进行投标,不得选择性投标,单项报价超过其对应预算的作无效投标处理。(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65天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法纳税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据,如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个人所得税除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如果供应商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以说明其免税或无需缴纳的依据和情况]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情形: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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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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