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2025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2025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0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范围主要为2025年电信广场5、6 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具体包括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监理服务及造价咨询服务。

(1)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勘察管理、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施工组织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工作。

(2)监理服务:包括施工的准备阶段(含设计)、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实物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

(3)造价咨询服务:提供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施工图预算审核、施工阶段造价控制、工程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相关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2025年电信广场5、6楼机房搬迁及5楼变更操作专区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采购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

1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电信广场

1)监理服务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保修期结束为止。

2)项目管理咨询及造价咨询服务部分:自具体项目委托之日起至乙方完成全部服务内容之日止。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成交供应商获得100%的份额。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人民币197,307.36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及工程实际要求对本项目报响应折扣,折扣后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其中监理服务(采用通信定额计价部分)响应折扣应不高于58%,监理服务(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部分)响应折扣应不高于90%,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详见询比文件《响应报价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须具有以下资质其中之一:

(1)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有效期内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    供应商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包括电子、信息工程(含通信、广电、信息化)专业,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全过程工程咨询,并提供能体现咨询专业、服务范围和单位名称的网站截图)。

2.1.4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5    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的相关经验和【通信工程】的相关监理经验。

须同时提供一份项目管理(或工程咨询)合同,一份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一份监理服务合同。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同时包含上述内容,则提供一份合同即可满足业绩要求。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同类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响应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审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具备有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咨询工程师(投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意之一。未实行分级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划分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2、项目管理负责人1名,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或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以上)、咨询工程师(投资)或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以上或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的任意之一。

3、总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4、专职监理工程师1名,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通信工程专业)资格证书。

5、安全监理员1名。

6、造价咨询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7、造价人员1名,须具备二级造价工程师或以上资格证书。

8、资料管理员1名,须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注:

1)须在团队成员组成表中列明各团队成员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具备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须提供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上岗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各角色人员不可复用。

4)团队成员执业资格的注册执业单位须为本公司。

5)以上人员须提供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2025年07月01日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如法人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供应商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供应商或其法人。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 与本询比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5) 为本询比项目的询比代理机构;

(6)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 与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或询比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 与本询比项目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9) 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10)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监理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1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7)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8)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0)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1)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1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2) 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采购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供应商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3) 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转包和分包:本项目禁止转包和分包,供应商须提供不转包不分包的书面承诺函,不提供将导致否决投标。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询比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1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3日24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3718359801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张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