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 已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97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土建续建施工总承包02标段(SGTJXJ4102)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徐州市城市轨道交通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起自珠江路与大学路交叉路口的桥上村站,向北沿大学路—三环南路经翟山片区,到达大郭庄机场片区,后沿汉源大道—长安大道—杨山路—蟠桃山路敷设,终点位于驮蓝山路与金工路交叉路口的驮蓝山路站。
4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6.2km,全线为地下线,共设站19座,含换乘站8座,平均站间距1373m。新建徐海路车辆段一座。本线不新建主变电所,与既有线路主变电所(1号线乔家湖主变和2号线梨园主变)资源共享。
2.2标段投资额:70000万元。
2.3工期要求:884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含嘉和路站(部分)、嘉和路站~南三环站区间、南三环站(部分)、南七风井~七里沟站区间、七里沟站(部分)、七里沟站~汽车南站站区间、汽车南站站(部分)、汽车南站站~中央活力区西站区间、中央活力区西站(部分)、中央活力区西站~中央活力区中心站区间的土建工程、人防工程和专项工作等。具体工程范围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车站土建工程施工界面划分图等说明为准。
2.4.1土建工程
(1)车站工程(部分,详见“车站土建工程施工界面划分图”)
A.车站(含附属结构)工程:
B.与规划其他线路的换乘车站、预留车站接口(含预留通道)等同步建设工程;
C.与已建或规划市政项目配套或连接的永久性市政接驳工程;
D.与人防工程相关的土建结构及预留预埋工程;
E.个别站点附属建筑整合的土建工程;
(2)区间(含竖井及联络通道)等土建工程;
(3)与土建相关的其他工程,如杂散电流、接地网、白蚁防治工程等。
2.4.2人防工程(部分,详见人防工程量清单)
人防防护设备的制作、安装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非标设计、新品研制及鉴定,设备采购及安装、技术支持、培训、售后服务等。
2.4.3专项工作
(1)施工场地的相关专项工作,包含施工场地内临水临电、临时通讯、临时道路、场地平整等,以及上述市政接口的开户、接入、维修、拆除、恢复等相关工作;
(2)地下建(构)筑物拆除(含拔桩)等相关工作;
(3)配合前期工程承包人工作,提供施工便利;
(4)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发包人、监理人和其他第三方现场负责人提供的临时设施的建设、维护与恢复等。
2.5标段划分
本批次招标共分为5个标段,本公告为02标段。
注:申请人(含联合体牵头人及其成员)在本批次(01标段~05标段)中,最多只能选取3个标段申请资格预审,申请超过3个标段时,按照标段投资额由小到大选取前3个标段进行资格预审,但最多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申请人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申请人应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2000万元的已完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业绩。
说明:
(1)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包含车站及盾构区间,类似工程业绩的工法应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其他合同文件中明示,如上述文件未明示的,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准,均未明示的,该业绩无效;
(2)竣工验收证明文件为竣工验收(单位/项目)证明文件;
3.5申请人不得有预审文件第一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3.7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8 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经理必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录入)。
3.10 申请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审查按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年1月 20 日至 2026 年1月 26 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