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该项目有关采购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采购人:兰州生态创新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保险服务(二次)
3.工程概况:
新建1#锅炉房和2#配套附属用房,总建筑面积为4450.70 平方米,1#锅炉房设计四台29MW 超低氮微压相变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两台,预留两台安装位置;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电气及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并配套工艺、通风、热力及电力设备。新建一级管网2×350 米,最大管径D720×8,最小管径D630×8,一期供热面积68万平方米。
4.采购范围:选定一家保险机构承保“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服务要求)
5.服务期限:
(1)建筑安装期:自保单生效日起,至本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2)附加保证期:自建筑安装期结束24个月。建筑安装期内,若存在部分工程实际投入使用,则部分工程实际投入使用时进入保证期。
6.最高保险费率:0.75‰。
7.保险费率: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要求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根据“兰州大学榆中校区及生态创新城核心示范区集中供热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中标金额:30496999.17元填报供应商的保险费率。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保险公司或经其授权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作为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应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及法人企业授权书,法人企业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法人企业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总公司参加磋商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分支机构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法人企业授权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供应商具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或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许可证;(须提供保险许可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供应商需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独家或首席承保)的承保业绩(以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保险合同为准);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供应商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磋商小组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的相关查询截图(最终结果以磋商小组查询为准);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证书、证件及证明文件,供应商须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编入纸质版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须确保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若存在,供应商须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四、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份¥300.00(元),售后不退。六、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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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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