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规模: 广州市东风中路办公楼部分区域约1300平方米维修改造。
(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办公楼3楼按照接待室、多功能会议室、总值班室和办公室的使用功能进行布局,并按此布局改造内部结构及墙体地面天花,每两柱间改造一扇平推窗,重新布设空调系统、消防系统及强弱电、生活用水供应系统,并按照功能需要进行设施设备安装。1楼大堂根据现有面积情况结合使用需求,对大堂布局、墙面、天花、照明、消防、空调、强弱电等重新进行维修改造(地板保留)。
②首层室外台阶按设计方案更新改造,首层室外天花按设计方案进行整体更换。2-3层外立面按设计方案进行整体更换,并按原使用需求做好照明及防水、排水工程。
具体详见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过程中所发出的相关文件。
(3)建设地点:广州市
(4)工期要求:总工期90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如因甲方原因无法提供施工工作面,则工期相应顺延。
(5)最高投标限价:178万元,(其中:不可竞争费用部分:安全生产措施费44984.32元;专业工程暂估价:11000.00元)。
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其中不可竞争费用按工程量清单列明的金额计取,不得调整,否则作废标处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文件执行。招标期间如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发布新规定的,按新规定相应调整执行。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和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在册员工,不得以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下属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也不得以下属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作为母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一经确认,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②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4)投标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5)投标人自2020年至今未因在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或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原因受到建设部或广东省建设厅宣布取消在本地投标资格的处罚有效期内(至本项目发出公告之日止,通报或处罚有效期已经期满的除外),需提交承诺书(格式自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五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由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的,应报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执行。
四、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6年 1 月 15 日 00 时00 分至2026年 2 月 4 日 09时 30 分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6年 1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截止时间:2026年 2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3.开标开始时间:2026年 2 月 4 日 09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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