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氢燃料电池用催化剂项目-非标设备(pvc)
1.2采 购 人: 雅安光明派特贵金属有限公司。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招标控制价:人民币85万元。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
① 过滤器(其中含工序洗手池、真空储液罐、废液转移装置);
② PVC溶解罐;
③ 氮气置换装置;
④ 回收装置(其中含废液中转罐);
⑤ 催化剂暂存箱-产品保管库(具体详见第五章)。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氢燃料电池用催化剂项目-非标设备(pvc)(具体详见第五章)。
2.3交货地点:雅安市名山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达到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询比要求供应商须具备
3.1.1
(1)供应商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供应商必须为制造商(证明文件: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提供1个从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本采购标的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的要求:1、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终验收证明,合同内容应能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签订时间、标的物名称及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终验收证明应至少能体现买方签字或盖章页、验收时间、验收内容。2、“类似项目”是指:加工销售过PVC制品设备相关业绩)3、合同金额的判定:以合同中与本次招标项目标的物一致的货物判定合同金额;4、业绩证明文件应清晰可辨。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均不予认可。】
3.2 其他要求:供应商应有明确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实缴资本不能为0,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不能为0。(附证明材料:公司名义的产权书或房屋租赁合同、实缴资本证明、社保参保证明)。
3.3 供应商不得为列入《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的供应商;且不得与名单内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同一法人、相互控股等)。
3.4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公开询比,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月20日开始,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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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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