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2026年度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000.00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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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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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6年度基础设施零星修缮工程 |
1 |
300000.00 |
项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进口产品:不适用本项目;节能产品:适用本项目;环境标志产品:适用本项目;绿色建材:适用本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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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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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格要求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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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以下资质:①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②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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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①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若供应商不采用资格承诺制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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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①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采购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采购包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19日至2026年0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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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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