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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劳务服务采购性磋商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0 收藏项目

 

一、项目概况

 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劳务服务采购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0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响应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铅山县工业园区水污染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一期工程调试及试运营劳务服务采购2、项目编号:ZLLH-SRYS2026-013、项目类别:服务类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6、预算金额:657000元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否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告知项)。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告知项) 注:投标人资格审查实行信用承诺制,如投标人提供了《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视同提供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须提供的证明文件”中(1)~(6)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查验。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即可。以上资格证明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5、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获取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线上。

2、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2026-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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