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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东油田2026-2027年A14(12)大类交联剂无机铝类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0 收藏项目

冀东油田2026-2027年A14(12)大类交联剂无机铝类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冀东油田2026-2027年A14(12)大类交联剂无机铝类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冀东油田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成本(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种类及规模:交联剂无机铝(详见供货要求)。2.2技术标准:满足供货要求及技术指标要求。2.3质量要求:所供产品质量合格,符合标准及指标参数要求。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2.3.1对于中国石油《油化剂产品质量认可统一执行标准目录》中的油化剂,产品执行标准及实物质量不得低于统一标准。2.3.2化学剂成分应符合《油田化学剂负面成分清单》禁止和限制使用的要求,所供应的化学剂达到产品执行标准的同时,应确保不引发其他质量、安全、环保负面影响2.3.3如在到货检验阶段卖方送货产品质量不合格,卖方进行换货后合格的,扣除卖方货款伍仟元;换货后仍旧不合格导致退货的,扣除卖方货款贰万元,同时买方将停用卖方对应产品八位码准入一年;上述罚金从卖方所有未付款项中扣除,未付款项金额不足的从该笔货款中扣除。到货或换货物资质量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卖方承担2.3.4中国石油各级质量监督抽查中如发现本合同物资不合格的,买方立即停止该产品使用,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含停止采购、封存、退货、换货、索赔等形式,并将处理结果报上级质量管理部门2.3.5一个年度内,累计发生两次退货的供应商,停止其参与物资供应半年;若累计发生三次退货的供应商,将清出冀东油田物资供应市场。2.4服务要求:2.4.1保证所供产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2.4.2质保期:自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卖方承担。质保期过后,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在接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必须赶到现场进行处理。2.4.3本项目中标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提出调价申请。若合同履行期间中标人因价格波动预期将不能正常履行供货义务,须出具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但中标人须保证标的物资正常供应三个月(以收到供应商书面函件日期开始计算)。如中标人在提交上述函件后三个月内正常履行了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停用中标人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在三个月内未正常履行供货义务,甲方有权处罚中标人合同履约伍万元整(合同履约金不足的从货款中扣除),同时暂停货款支付六个月并停用供应商准入资格一年;如中标人未发生供货但拒绝供货,没收合同履约金伍万元整。2.4.4中标人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提供产品,品牌、型号、质量标准等信息与投标文件所列内容一致2.4.5物资到货后中标人须携带质量证明等资料前往物资供应公司采购中心(业务大厅二楼)办理到货手续,开具《到货通知单》,凭此单据前往物资供应公司质检中心进行检验。严禁未开单或质检,直接将中标产品送达使用单位现场,如发生上述行为将无法补办手续,影响后期结算,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4.6中标人所有到货物资数量不得超过物资供应公司订单数量送货,禁止超订单结算。2.4.7本项目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必检物资目录》内产品,物资供应公司必要时将要求中标人提供中标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报告必须在有效期内),卖方须积极配合。2.4.8进入瑞丰化工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运输车辆,必须达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2.5付款方式:资金支付执行冀东油田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中小企业:按照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执行,即: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验收合格之日起60日内支付款项;其他规模企业:当月挂账次月开始付款,挂账余额不同,支付比例不同。挂账余额20万元以下(含20万),一次性全额货币资金支付;20万元以上根据欠款性质,最低支付比例为30%(20万保底),原则上分3个月付清。买卖双方同意预留合同含税价金额的5%即作为产品质量保证金,包修期满无质量问题,退还质保金。2.6情况说明:本项目为年度代储定商定价项目,计划数量及总金额为虚拟用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使用单位提报计划为准。2.7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2.8其他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评标委员会通过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核查投标人关联关系。3.1.3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3.1.4标的物物资须具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产品质量认可证书》,且证书中的产品名称代号应与标的物属于同一物资。3.1.5如投标人为中石油库内供应商,投标文件须提供云梦泽系统准入状态正常截图。3.1.6本项目检测结果由冀东油田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检验报告,若投标人样品检测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该投标人投标被否决。3.1.7投标文件必须出具书面说明,明确生产企业每批次生产量为多少吨;同时中标人每次送货时须出具书面说明注明本次送货多少吨,涉及几个生产批次。(投标文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3.2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无资不抵债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财务状况须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净资产不得为负值。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应提交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自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以发票日期为准)已完成结算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招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进行现场核实,投标人须配合,否则视为虚假,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失信惩戒。3.4安全质量环保要求:3.4.1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3.4.2投标文件提供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机氯含量检测报告。(按照SY/T7329-2016不得检出。)3.4.3中石油集团公司各级质量抽查通报中,投标人未因质量问题被相关部门暂停相关品类交易权限。(投标文件附承诺书)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0日18:00:00至2026年1月26日23:59:59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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