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杭绍临空仓储物流新建工程及预制构件厂已由绍兴市柯桥区行政审批局以2508-330603-99-01-28303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浙江绍兴杭绍临空示范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杭绍临空仓储物流新建工程及预制构件厂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概算 37477.92万元,工程概算约 35491.93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9806.67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地点位于柯桥区杨汛桥街道,总用地面积约63479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约25281.6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63424.8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45.4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建设地点:本工程地点位于柯桥区杨汛桥街道。
2.2招标范围:杭绍临空仓储物流新建工程及预制构件厂施工图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建筑(包含钢结构、工艺设备基础及预埋件)、安装、场外工程(景观绿化、道路、室外电气、室外给排水管网、围墙、门牌等)。本标底内容不包含精装修、空调、弱电智能化、充电桩、电梯、太阳能光伏、钢构吊车及车轨、厨房设备、配电房设备、工艺设备、场外标识标牌。具体详见标底及施工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1000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790日历天(其中宿舍楼、办公楼、仓库工期300日历天,1#、2#车间工期400日历天,场外工程90日历天,管桩车间工期250日历天(开工日期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类施工业绩;①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a.施工合同;b.施工许可证;c.[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五方主体盖章,五方责任主体盖章分别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②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五方主体盖章,五方责任主体盖章分别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可不再提供施工许可证,另须提供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④项目其余特征内容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未明确的,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建设(代建)单位公章;
⑤施工业绩指施工总承包业绩或者工程总承包(EPC或PPP)中承担施工任务业绩。
⑥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民用、工业与公共建筑(建筑物、构筑物)工程,不含市政、水利、交通等工程。
⑦业绩需为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
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5□ / 。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3.8?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盖有社保部门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的社保证明件为准。若上述负责人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由人事代理中心或类似证明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三)其他: /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 。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 11 日 9 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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