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委托实施米3米5集气站土地手续类组卷报批咨询服务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组织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产能建设项目组2026年米3、米5集气站(220万元不含税))建设用地进行报批,并取得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后完成不动产登记。 项目估算金额2200000.00元 (是否含税:☐含税 ☑不含税,其他说明: / )
2.2招标范围:1.本次招标拟划分1个区块,需要1家服务商,拟选中标服务单位1家,负责完成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2026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委托实施米3、米5集气站(220万元/不含税)建设用地组卷报批项目。若中标单位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影响招标人项目实施进度的,招标人有权对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米3、米5集气站(220万元不含税)
2.5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长庆油田分公司油气建设用地组卷报批技术服务(含专项手续)集中资格招标》第一标段陕西区域中标单位。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天)至少具有一项建设用地报批项目相关业绩。
人员要求:投入人员不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技术人员2名。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财务审计报告相关信息可通过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或其手机应用程序查询,包括报告报备情况、赋码信息及财务报表关键指标等。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在云梦泽智慧平台发布,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6-01-26 23:59:00……完成招标文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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