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惠西大道西延新建工程二期(常玉路~S261段)已由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 以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无锡市惠山区重点建设项目管理中心惠西大道西延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1〕123号、无锡市惠山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同意调整惠行审投〔2021〕123号批复建设内容的批复 惠行审投〔2023〕108号 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惠山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现对惠西大道西延新建工程二期(常玉路~S261段)质量监督试验检测项目HXDDEQ-JDJC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惠西大道西延新建工程二期(常玉路~S261段),工程建安费约15083万元。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1.288公里,路基宽31.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桥梁共6座,分别为1座主线大桥-新沟河桥,上部结构为悬浇预应力砼变高连续箱梁以及预应力砼小箱梁(先简支后连续);1座主线中桥,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小箱梁(简支);4座匝道大桥,上部结构A、B、C匝道为预应力砼小箱梁(简支),D匝道为预应力小箱梁(简支)与现浇连续箱梁,6座桥梁全长1003.62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号为HXDDEQ-JDJC标段,主要内容为惠西大道西延新建工程二期(常玉路~S261段)的中间质量抽检、质量鉴定检测以及竣(交)工质量验收鉴(评)定检测工作(含缺陷责任期内的回访检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交安设施等工程实体检测、原材料检测、内业资料及质保体系检查、施工工艺及外观检查等。同时,开展相应的建设市场、安全和污染防治检查等。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检测检查要求:
(1)专项督查质量鉴定检测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中标之后,试验检测人还应随时响应委托人提出的专项检查和抽查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专项检查指令后,及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
(2)竣(交)工质量验收鉴(评)定检测工作阶段:试验检测人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指令后,及时提交质量检测工作方案,方案经过委托人组织审查通过后,应及时组织开展质量检测工作。试验检测人须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检测内容及工期要求进行检测,确保数据真实、可靠。试验检测人在检测过程中发现检测数据异常或存在可能影响正常使用的质量或安全问题时,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和业主。现场检测结束后应及时提交最终检测报告。
(3)试验检测人应按委托人要求,指派相应专家配合委托人开展相应业务咨询检查和指导工作,具体频次按委托人要求执行。
B.安全检查要求:
试验检测人在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下发后,在检查前与委托人确认本次安全检查的具体相关事宜,按委托人要求按时到被检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1)安全检查内容: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转情况,安全投入情况,安全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等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范情况,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起重机械使用、脚手架搭设情况,临时用电、临边防护及个体防护等规范性、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开展情况,施工现场季节性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等进行检查。
(2)进度要求:每次安全检查完毕后,试验检测人应及时将本次项目有关的《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提交至委托人。
(3)成果提交:检查成果提交包括本项目的《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文本报告,并通过委托人验收。
C.污染防治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
①内业资料检查内容:环保体系建立、环境监测情况、环保工作记录、环保设施运行记录。
②现场外业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扬尘污染防治:检查在建项目是否按要求落实扬尘防治“八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即围挡达标、道路硬化达标、冲洗平台达标、清扫保洁达标、裸土覆盖达标、工程机械达标、油品达标、运输车辆达标,签订《扬尘控制承诺书》《油品使用承诺书》,工地主要出入口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2)进度要求:每次污染防治检查完毕后,试验检测人应及时将本次项目有关的《污染防治检查情况汇总表》提交至委托人。
(3)成果提交:检查成果包括本项目的《污染防治检查情况汇总表》文本报告,并通过委托人验收。
D.建设市场检查要求:
(1)检查内容: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规定,重点检查项目农民工工资四项制度落实情况、专用账户设立、按月足额支付资金往来、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告示、工程建设领域实名制管理等情况,项目工伤保险办理情况。
(2)进度要求:每次建设市场检查完毕后,试验检测人应及时将本次项目有关的《建设市场检查情况汇总表》提交至委托人。
(3)成果提交:检查成果包括本项目的《建设市场检查情况汇总表》文本报告,并通过委托人验收。
2.3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以委托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
a.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b.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
c、投标人应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认定(或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报表“表1”信息为准,若计量认证证书在表1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信誉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公布的最新信用评定结果中的试验检测类型信用等级为准);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5”中的交/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建安费≥10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项目(以投标报表“表5”信息为准);
3.1.2投标人拟派人员资格条件:
(1)人员资质条件:
①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②拟投入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③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1名,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④拟投入不少于4名其他检测人员,均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配备的检测人员专业合计应涵盖公路、材料、桥梁、交通工程相关内容(以投标报表“表3”信息为准,若证书专业在表3中未体现的,则以省厅系统备案的信息为准);
(2)人员业绩要求: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表4”中的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建安费≥10000万元的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以投标报表“表4”信息为准);
(3)拟投入的上述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或以上连续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
3.2本项目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试验检测单位在本工程中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多方的试验检测委托。已接受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委托的检测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参与评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27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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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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