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业主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项目资金来自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海南铁路有限公司海口车务段。
二、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车务段铁路20英尺罐式集装箱2026年代理服务。
2.项目内容:海口车务段承接京博沥青的物流运输业务,由起运地京博(海南)新材料有限公司运至全国各个销售收货车站,并提供铁路20英尺罐式集装箱作为运输载具。
为做好铁路集装箱运输业务,海口车务段拟对铁路20英尺集装箱代理服务进行采购,铁路20英尺罐式箱主要发货车站为海口、海口南站,到站为京博沥青的各异地库火车站。
铁路20英尺罐式集装箱代理服务费用采用箱单价结算方式,税率6%。该费用为实行京博沥青物流总包业务中为客户装运沥青所使用的铁路罐式集装箱发生的集装箱代理服务费。服务费用按自然月结算,每月10日前向集装箱供应商提供上月的结算对账单(以上月装车发送箱数为准),项目服务名称为其他物流辅助费用的“10.租箱”。
3.实施地点:铁路货场。
4.实施时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5.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
(一)供应商根据海口车务段的发货需求,提前5个工作日将空集装箱回送至海口、海口南站(具体车站以海口车务段运输需求为准)。海口车务段客户在到站卸车完毕后,将空集装箱及时返回车站,供应商及时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协助海口车务段做好运输组织工作。
(二)合同到期后,供应商应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海口车务段凭调度命令将集装箱回送至指定车站。
(三)为海口车务段提供物流方案设计及优化。
(四)协调铁路运输调度部门下达集装箱调度命令。
(五)协助海口车务段协调发到站运输组织,提高运输效率。
(六)提供集装箱装卸操作培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或其它组织。
2.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政机构、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质量检查、招投标或物资供应等方面处于暂停合作、禁止采购、停用的状态;供应商所投铁路产品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质量监督检查或抽查不合格情形(复查通过除外);供应商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没有与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正在进行仲裁或诉讼;供应商或其投标产品在采购人及其所属单位因质量、履约、廉洁等方面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受到采购人相应处理的,按采购人有关规定期限执行。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运输设备租赁资质。
5.本项目仅接受北京中铁铁龙多式联运有限公司沥青运输分公司报名参与。
四、谈判报名截止时间
1.时间: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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