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长发改〔2023〕107号
1.4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跟踪审计项目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CCWZ00006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CCWZ00006
2.5建设地点:长丰县
2.6建设规模:项目新建15栋住宅楼、1栋配套用房、1栋12班幼儿园、1个地下车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住宅、配套用房、配电设施用房、地下室等建筑、安装工程,以及广场、给排水、电气、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总用地面积53646.1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6889.7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4797.2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42092.48平方米。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含供水、供电、燃气)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2.7项目投资估算:492004399.96元
2.8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含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结束。项目建设周期约82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建设周期为准。
2.9招标范围:长丰县岗集镇城市更新项目(卧龙别院及配套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10项目类别:与工程无关的服务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合同估算价:246万元
2.13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跟踪审计(或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且单个合同工程造价或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1.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10日10: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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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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