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对“十五五”规划服务单位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1.采购项目名称: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十五五”规划服务单位采购项目
1.2.招标项目简介:
1.2.1研究对象:绵阳科技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2.2内容要求:
1.全面总结甲方“十四五”期间改革发展经验,分析问题与矛盾;在结合甲方内外部环境和形势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十五五”期间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研究提出“十五五”期间甲方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使命愿景、发展目标及包含重点任务、重点项目等内容的工作举措,形成具备前瞻性、指导性、可操作性的战略、发展规划;
2.提交成果:
(1)编制1项报告:“十四五”发展总结(诊断)报告;
(2)编制1项总体规划:“十五五”战略规划;
(3)编制N项产业子规划:各业务板块的产业规划行动方案;
(4)编制2项专项方案:国有资本投资布局特色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方案、对标一流标杆企业经验模式管理和价值创造方案;
3.配合甲方完成“十五五”战略规划等方案的报批报审,指导甲方内部各单位拟制战略执行计划,并提供完善意见和建议;
4.配合甲方开展“十五五”战略规划宣贯和培训(次数不少于3次),“十五五”期间指导甲方开展战略规划中期评估和战略规划调整。
1.3.邀请供应商方式……
1.4.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4.1需要满足的一般资格要求:
(1)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在 2022-01-01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响应供应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人员不存在行贿行为。
(8)不存在《绵阳科技城国有企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试行)》(绵科财金国发〔2024]8号)第二十九条情形,即:中介机构在近3年执业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恶意串通、营私舞弊等严重不诚信行为的,或出具虚假或重大失实的业务报告的,或因发生违反中介服务合同约定给委托方造成重大损失的;分别接受利益相对方委托,就同一事项提供有利益冲突的中介服务的;近3年内,中介机构因重大执业问题受到不良通报或禁用限制的;其他被认定为不宜作为选聘对象的不良情形。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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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关联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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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综合性城投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开发、产业投资)战略规划咨询服务业务等相关课题(五年期战略规划业绩)业绩。 |
1.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首页、金额页、管理咨询内容、需求页以及合同尾页复印件)。 2.服务对象为综合性城投公司佐证资料。 注: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上载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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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应递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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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1人): 个人业绩:供应商提供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具有3个作为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综合性城投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区域开发、产业投资)战略规划咨询服务业务等相关课题(五年期战略规划业绩)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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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作为项目负责人五年期战略规划业绩佐证资料。 2.提供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身份证复印件。 注:(1)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该供应商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供应商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聘用合同。 (2)以上资料加盖供应商的公章。 |
拟委任的人员资历表 |
1.5.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一)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09:00至2026年2月9日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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