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系统采购安装项目已由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发改审批(2022)39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招标人为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旌德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智慧水务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2.2项目编号:(请登录)
2.3交货地点:旌德县县域
2.4招标范围:本项目为智慧水务系统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包括但不仅限于二次深化设计和图纸范围内的生产运营平台、调度指挥平台、客户服务平台、综合保障平台、智慧数据中心、一张城市水务图、一朵云、调度中心、大屏展示和安全防护硬件、DMA分区计量硬件等设备软件的采购安装调试(含与原有设备的兼容调试)、智慧水务系统相关的所有土建及基础设施建设、所有设备的维护与管理以及达到智慧水务系统稳定运营的一切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交货期:90日历天(必须满足施工节点进度要求)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7控制价(人民币):605.91万元,其中最高投标限价5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自2021年1月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最少一例类似项目业绩,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类似项目业绩指:单项业绩合同中的智慧水务系统或水务系统信息化或供水系统信息化设备采购安装金额不低于300万元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1)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2)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供货完成的证明材料;(3)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如提供的资料不能体现相关要求(如合同金额、项目内容等);还应补充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如供货工程量清单或结算审核报告并加盖合同甲方单位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被宣城市各级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行使工程建设领域行政执法权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2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披露期内的;
3.5.3被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工程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给予明文限制投标[不得承接业务或不得进入(清除)市场],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所属子公司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影响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6年2月10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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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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