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积极参加。
一、项目名称:浙商银行波分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磋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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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单位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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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波分设备采购 |
2 |
套 |
本标项成交1家供应商,拟将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第二的供应商确定为第一成交候选人和第二成交候选人;在排名第一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货物质量与服务问题时,可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采购人通报禁止其参加采购人集中采购活动的(有效期内);
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今,新成立不满三年的公司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标段项下的招标活动;
5.提供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与国内6大行总行或12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或2023年认定的5家系统重要性城市商业银行总行或2家浙江省内其他银行总行或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签署的所投品牌波分设备案例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6大行指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12家全国股份制商业银行是指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2023年认定的5家系统重要性城市商业银行:宁波银行、江苏银行、上海银行、南京银行、北京银行;2家浙江省内其他银行总行:浙江农商联合银行、杭州银行。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响应:□是;R否。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