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延榆铁路YYZQ-1标段项目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混凝土、管桩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五工程分公司招标采购中心组织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铁路延安至榆林线位于陕西省北部,线路自西(安)延(安)高铁延安站贯通引出,后并行包西铁路布线至元驰世纪城小区南侧、包西铁路东侧的铁路预留用地设榆林南高铁站,并列设置包西线普速场工程,并预留向鄂尔多斯延伸条件。新建线路长度238.74km,其中,延安市境内长度82.22km,榆林市境内长度156.52km。合同中标价29.48 亿元。计划工期:2023年12月0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2.2招标内容:物资品种、包件划分见附表1。
附表1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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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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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混凝土 |
HNT-0 1 |
m³ |
10000 |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产商品混凝土10万立方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提供与商品混凝土产能配套的3立方及以上的混凝土生产线,含(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运输车、装载机)设备的证明文件,具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 3.财务能力:(1)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必须及时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据。投标产品生产厂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2023年-2025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2)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1)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本项目设计要求;(2)具有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有效合格的C25、C30配合比质量检验报告各一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速公路、重点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其中单份合同金额需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要求:生产厂在供应过程中,不得提供贴牌产品,且不允许分包、转包。 |
5 |
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招标物资包件划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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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单位 |
包件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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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管桩 |
GZ-01 |
m |
23800 |
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厂家或供应经验的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生产厂具备年产管桩1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制造地、生产线、原材料、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环保等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主要生产设备(包含但不限于):具备钢筋加工设备、混凝土成型设备、养护设备及配套机械设备等的证明文件;具有主要检测设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财务能力:投标人厂家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2023年-2025年任意连续两年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新成立公司仅需提供成立后年份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须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最近6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 4.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设计要求,提供2025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由由专业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必须为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检测委托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厂)有效合格的检验报告2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提供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国家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铁路大中型基建项目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地铁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及对应供货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份,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2024年1月1日至开标之日:(1)投标人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2)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 “行政处罚”“严重失信” “经营异常”(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且处于公示期内;(3)投标人未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招标人列入 “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分级管理名录”且处于限制交易期内。 7.其他: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多个厂家时须提供对应厂家授权函,同时明确生产厂在供货过程中的优先顺序,生产厂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在同一包件中投标,供应过程中必须提供所代理厂家物资,未经甲方同意,不予擅自更换厂家或提供贴牌产品;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生产厂家营业执照、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厂提供的资料须加盖生产厂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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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次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交货地点、需求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形式缴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投标人按包件分别编制投标文件。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 1 月 26 日24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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