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受中国水###****局委托**采购汉源湖滨岸生态修复与环境整治一期项目钢结构等材料,计划使用项目按业主进度结算工程款资金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1、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四川######县富林镇、富泉镇。拟实施范围为北起流沙河大桥,沿汉源湖左右两岸,右岸南至二通道,左岸南至富泉社区。项目内容及规模为对汉源湖湖岸进行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治理汉源湖护岸24公里,治理湖周地质灾害隐患。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植被恢复工程48###路工程24公里、场平工程、消落带治理、配套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等。2、采购范围:钢结构材料现场交货价,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原材料、生产及加工、包装、装卸车费、出厂检验试验费(含第三方检测费)、采购保管费、运输费(运输至合同指定的施工现场)###路过桥费、车辆油料费及税金、保险费、利润以及其他交付采购方使用前所有可能###市场浮动、环境、安全风险等全部费用,不再增补任何费用。3、采购数量: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以下采购数量为暂定计划量,实际供货数量及需求规格以采购方通知为准。序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套)备注1钢结构/400具体技术要求请参考第七章2定制钢结构造型/63铝板/1250合计********、交货时间:暂定2026年2月10日-2027年12月31日。按采购方要求交货,按实际交货量结算。5、交货地点:四川######县山水国际10#(滨湖大道三段北100米)滨湖大道三段。6、质量要求:********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且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行业标准,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其余要求详见第七章。7、计量单位:以“t、套、㎡”为计量单位。8、付款条件:********支付方式:按照“先供货、后付款”原则,以银行转账在线支付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先货后款,按月结算。当月16日-17日到采购方办理《材料结算单》,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供应商方凭采购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根据采购方要求于当月18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采购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结算办理:根据采购方要求于本月18号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予采购方,采购方按照管理制度到财务挂账,挂账45日后向供应商支付已挂账金额的70%价款,以此类推,供货结束后次月支付至总货款的97%,剩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6个月。质保期满,未出现任何质量问题,采购方在60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供应商。若因业主资金不到位,后续采购人将采用供应链融资支付或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期限长短金额大小由采购人开具时间决定,贴息或其他附加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供应商还须提交与当日付款金额一致的收款凭证,否则采购方可拒绝支付且不视为采购方违约,在工程验收之前如发生质量问题不免除供应商责任。********供应商提供国家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供应商同意通过银行转账或供应链支付。9、技术质量要求: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附件1、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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