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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年河北省衡水市高新区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勘察设计预招标已由河北省水利厅以关于申报2026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地下水水源置换项目的通知(冀水农【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民政服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衡水高新区管委会多方筹集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衡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农村和民政服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2550万元;建设规模:渠道工程为位务渠共计2.96千米渠道治理,铺设引水暗管;坑塘工程,建筑物工程为新建水闸,拆除重建过路涵,新建扬水点,铺设扬水点连接机井输水低压管道等。建设地点:衡水高新区境内,涉及高新区麻森片区管理服务中心、班曹店片区管理服务中心,花园片区管理服务中心、苏正管理服务中心共4个片区,10个行政村,建筑功能:对项目区内渠道进行水源贯通,减压深层地下水开采量,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号)规定进行预招标。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财政评审后项目总投资的2.50%。注:如果财政评审未给出总投资,则以主管部门批复的总投资为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个日历天,从 / 年 / 月 / 日起至 / 年 / 月 /日止。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a.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总数(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须明确各成员分工。b.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及业绩根据联合体分工和联合体各成员的资质等级及业绩认定。联合体成员承担不同专业工作的,资质及业绩认定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各自承担工作对应专业的资质及业绩认定;c.负责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须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兼任设计负责人,负责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勘察负责人。d.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e.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招标公告“信誉要求”、“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要求;f.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g.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0 00:00至2026-01-25 00:00(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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