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G318、G350和G242利川境公路安全韧性提升项目评估、工可、勘察及设计已由利川市人民政府以利公路文[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利川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利川市境内 建设规模:根据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的工作要求,对我市境内G318、G350和G242三条里程共计约160.74km的国道开展安全韧性提升,主要工作内容为项目评估、工可、勘察及设计 其他: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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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两阶段设计等而进行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和各相关专题(包含但不限于:现状安全韧性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洪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水土保持等)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报告或文件的报批等工作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9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02-24。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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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其他:本招标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方式,最高限价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的《公路安全韧性提升技术指南(试行)》附录A安全韧性评估、工可、勘察及设计取费标准,并参照行业惯例及类似项目取费标准,以项目最终获批补助资金的2.68%设为最高限价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详见附录 3.2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由评估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联合,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多于2家;(2)联合体牵头单位应为勘察设计单位;(3)联合体投标时,应明确牵头单位,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责任和义务;(4)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本项目,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服务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若联合体投标时,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见附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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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请于2026-01-19至2026-02-09 09:00: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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