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添置两条全自动注塑生产线-新增2800T、1400T注塑机及对应辅机由重庆市九龙坡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码:2511-500107-04-03-127932)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重庆庆铃塑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庆铃塑料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新增2800T、1400T注塑机及对应辅机各1条,包括注塑主机、辅机及自动化集成,含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调试及售后服务。
(2)货物名称、数量:2800T注塑机及对应辅机,1条;1400T注塑机及对应辅机,1条。
(3)招标范围:新增2800T、1400T注塑机及对应辅机项目的制造、安装、调试,完成生产线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设备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交钥匙的工作和服务)。
(4)交货期: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05日内到达招标人现场,15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开始试生产。
(5)交货地点:重庆庆铃塑料有限公司(重庆市九龙坡区石桥铺科园二街56号)。
(6)质保期:招标货物终验收合格并签订终验收合格证明书之日起计算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7)本项目最高限价718.78万元人民币(含13%增值税)。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且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设备制造厂家或集成商,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同时需提供税务局相关证明或最近一次自主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
(2)集成商投标时需出具该生产线主机及对应辅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并加盖该生产线主机及对应辅机制造商及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
(3)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或经审计后的2024年财务报表。若提交资信证明需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户证明复印件,以及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在开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基本账户资信良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若提交财务报表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须清晰可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
(4)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具有5个“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相关业绩(单个合同金额530万元及以上)”(锁模吨位不小于2800Ton)。业绩必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签订时间、名称、金额、供货范围,双方签字或盖章页等能体现以上业绩要求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被否决,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原件备查。投标人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资料,投标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③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
④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⑤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⑥近两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应自行承诺(格式自拟)不存在上述情形之一,同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单位法人鲜章。投标人未提供承诺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未提供相关截图证明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1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2月11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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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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