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繁峙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复,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繁峙境内征地拆迁领导组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繁峙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包括繁五高速公路(繁峙段)新建及改造35kV四段线路、110kV十三段线路、220kV等线路进行迁改施工。
2.2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 第一标段招标范围为繁峙至五台高速公路项目(繁峙段)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2.5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和山西省安全生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山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做到杜绝重大、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含二级或以上承装、承修、承试;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的施工业绩;
3.4拟任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的施工业绩;
项目总工:具有电力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220kV及以上等级的电力线路新建或改迁工程的施工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内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6信誉要求
3.6.1 投标人目前没有受到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做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6.2 投标人未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中发生严重不履约行为;
3.6.3 投标人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考核定级中,未被评为D级或曾被评为D级但处罚期限已过;
3.6.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6.5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3.7.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7.2 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7.3 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7.4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19时30分至2026年1月26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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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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