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项目名称:光山发投标准化厂房改造项目
2.2 招标编号: 光建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光山县,涉及工业大厦、新宝汽车电器配件产业园、致知服饰(东圆利昇)、顺祥化纤 A 区、冠宇机械制造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涉及工业大厦、新宝汽车电器配件产业园、致知服饰(东圆利昇)、顺祥化纤 A 区、冠宇机械制造厂、装配式建筑产业园等厂区的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 180253.53㎡,改造内容包括建筑外立面、室内地面、墙面、顶棚、屋面防水、消防设施、给排水设施、强弱电等更新改造、新增电梯;新建停车设施并配备充电桩等。
2.5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
2.6 项目总金额:99585400.00元。
2.7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2.8 标段划分:一个工程总承包标段。
2.9 计划工期:施工工期为540日历天,其中设计服务期限为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施工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设计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注:“3.2”“3.3”项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者以施工资质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4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同期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的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5 本次招标工程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签订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发生变化;
(3)牵头人应代表联合体所有成员签署所有投标文件(签字和盖章)及投标相关资料,在联合体协议中对此予以认可。
3.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
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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