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主线起于炉霍县新都镇,预留与规划待建的G4217马尔康至德格高速公路接线条件,经虾拉沱镇、仁达乡,道孚县孔色乡、麻孜乡、葛卡乡、龙灯乡、色卡乡、八美镇,康定市塔公镇,止于康定市新都桥镇,接在建的G4218康定至新都桥高速公路,路线全长186.807公里。项目全线共设置桥梁41891.64米/109座,其中特大桥9870.43米/5座,大中桥32021.21米/104座;设置涵洞及通道368道;设置隧道34576米/13座,其中特长隧道22670米/5座,长隧道10246米/5座,中隧道1312.5米/2座,短隧道347.5米/1座;设置一般互通式立交10处(含改建新都桥互通),分离式立交6处;设置服务区4处,停车区2处,管理分中心1处,路段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路段管理站1处,匝道收费站9处,隧道管理站1处,养护工区4处;同步建设互通式立交连接线1条,共计0.49公里,其余互通连接线计入匝道工程。
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K27+945~K72+316段(仁达互通~道孚互通段44.6公里)路基宽度22.5米,其余段路基宽度25.5米,桥梁与路基同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隧道建筑限界10.25×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斯木综合体连接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服务内容及服务周期
2.1服务内容
本次招标为炉霍至康定新都桥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图设计内控咨询审查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根据国家及部颁的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编制办法和批准文件及蜀道集团、藏高集团、招标人对项目的要求,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预算文件进行内控咨询审查,就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构安全可靠性和工程经济性、设计成果的可实施性、设计文件的完整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等进行评价,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服务报告。同时满足《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修订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蜀道司发〔2024〕416号)以及《四川藏区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试行)工程投资成本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藏高发〔2025〕121号)关于内控审查的要求。
(2)对蜀道集团审批的设计变更类咨询审查(不含重大变更,具体项目以招标人审查任务通知为准),包括变更设计的合法性、安全性、合理性及经济性等进行评价并提交设计变更审查成果报告。
2.2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完成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内容完成后止。
(2)审核时限:中标人接到招标人工作任务通知书在规定服务期限内完成咨询审查服务,并出具正式的咨询审查意见。
(3)成果提交:中标人在规定服务期限内向招标人提供咨询报告(纸质文档)一式四份,电子档一份。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号为NKSC。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或基本存款)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2)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http://www.tzxm.gov.cn)中的“工程咨询单位名录”(咨询专业:公路)。
(3)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3.2业绩要求
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委托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5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的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
注:1.业绩数量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为准;
2.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可为单个合同中的全部工作内容,也可为单个合同中包含的工作内容;
3.若同一业绩中工作内容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可分别认定;
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应包含设计和造价的咨询审查(上述业绩可为过程咨询审查业绩或代厅审查业绩或内控审查业绩等);
5.合同签订时间与委托书时间不一致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联合体投标的,业绩数量以联合体各方提供的业绩数量为准。
3.3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工程类副高(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在1个里程长度不低于50公里的国内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提供投标截止日上月或投标截止日上上个月开始,往前连续6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投标人单位参保的证明。
注:1.业绩数量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为准;
2.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可为单个合同中的全部工作内容,也可为单个合同中包含的工作内容;
3.若同一业绩中工作内容同时包含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可分别认定;
4.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文件(咨询)审查工作应包含设计和造价的咨询审查(上述业绩可为过程咨询审查业绩或代厅审查业绩或内控审查业绩等);
5.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在职人员。
3.4信誉要求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
(3)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须提交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注:投标人信誉要求中第(1)~(2)项均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核查的上述对应网站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第(3)项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家,即1家牵头人和1家成员单位:
(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与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须以牵头人名义在投标文件中附联合体协议书;
(3)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履行合同过程中,与牵头人承担连带责任。
(4)投标报名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招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招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不得是本项目勘察设计单位(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过程技术咨询审查服务单位(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或代厅成果审查单位(四川公路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否则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9日00时00分,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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