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工业盐酸、工业碱采购项目组织竞价采购。
1、采购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工业盐酸、工业碱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0222
1.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1.4采购预算:239200.00元(含税、运输、装卸)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内容:工业盐酸、工业碱一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7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鸡东热电有限公司院内指定地点。
1.8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人实际生产需求分批次供货,每批次自收到采购人通知后48小时内到货。2026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供货。
1.9质保期:12个月
1.10付款方式:每批次到货60天后按实际到货量支付(付款前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1.11其他:无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须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2 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商,须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产品生产备案证明;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制造商的授权书及制造商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产品生产备案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
2.3供应商自2023年至今具有不少于3次工业盐酸成交记录。提供合同主要部分或订单扫描件或作为依据。
2.4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2)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 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
2.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0日9:00至2026年1月22日16: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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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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