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漯河市人民医院项目经漯发改社会【2023】249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及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一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漯河市人民医院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漯河市人民医院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2项目概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1340㎡;总建筑面积303438.7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1110.57㎡;地下建筑(含人防)112328.14㎡。本次招标一套日处理2000m³污水处理系统及安装,预算金额约350万元。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建设地点:漯河市西城区凌云山路西、澧北新路北、五台山路东、月湾湖西路南;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一套日处理2000m³污水处理设备的购置、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及污水处理站土建施工配合等服务;
2.6供货及安装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7质保期:两年(易损件除外);
2.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项目(响应文件中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2025年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若发现投标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有弄虚作假行为,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2025年7月以来投标人为其缴纳的任意3个月社保证明。
3.3信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未发生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自行承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26-01-2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2026-02-09 09:30:00,……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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