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XCGC-F2026001号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双盲评审)施工招标公告
XCGC-F2026001号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评定分离)(双盲评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1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已由河南省烟草公司许昌市公司以许昌市烟草公司关于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的批复(许烟〔2025〕20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507-411003-04-01-735365,招标人为许昌市烟草公司建安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

2.1.2项目编号:XCGC-

2.1.3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许昌市建安区桂村乡桂村街。

2.1.4建设规模:许昌市公司建安分公司原址新建桂村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项目(工程施工),占地面积5976.09平方米,建筑面积1595平方米,新建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含设备),安装变压器一组。项目建成后用于烟叶收购和储存。其中:(1)新建烟叶收购站联合工房包含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系统,消火栓系统,电气系统,消防电系统,暖通系统;(2)室外工程包含道路工程,消火栓系统,电气系统;(3)一体化泵房等图纸包含的内容。

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1.6最高投标限价:5103360.05元。

2.1.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答疑纪要和补充文件(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建设内容。

2.1.8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工程建设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为验收依据,达到合格标准。

2.2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以来现有年限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最近一季度的财务会计报表)。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3.5.1被列入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

3.5.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5.4投标所用资质项在全国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状态的(投标人);

投标人需提供上述途径查询结果截图,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时间。若存在一个及以上记录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查询信息的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3.6执行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政策资格要求:/。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

3.8.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行业、招标人质量安全标准要求(提供承诺书)。

3.8.2投标人三年内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重大失信行为;投标人三年内经司法机关裁定存在组织或个人行贿行为;投标人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列入行贿投标人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投标人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河南省烟草公司及招标人认定的不良行为投标人且在限制期内;近三年来,在本招标人组织的采购活动中有中标后无故不签合同、履行合同时出现违约、提供虚假投标资料等行为的投标人。投标人若存在一个及以上情形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

3.8.3 ①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投标人未被“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③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近三年(2023年1月1日以来)的单位行贿及个人行贿情况,存在行贿情况的,其投标资格应予以否决(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经理);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结果应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招标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委员会于评标现场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评标专家委员会确认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文件一并保存。

3.8.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注:

(1)招标人应对该项目中标候选人的资格、业绩等信息进行审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标准、存在虚假或不实材料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将违法违规情况移交至行政监督部门。

(2)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该项目中标人的资格、人员信息等进行核查,发现有虚假或不实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并重新组织定标或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2月9日08时29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开标时间:2026年2月9日08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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