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9时00分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概算拆分审查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由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采购需求人湖南省铜天韶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参与,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全线位于怀化市新晃侗族自治县全境内,全长33.882公里。全线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新桥枢纽互通段2.216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5米,新桥枢纽至终点段31.666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6米。现拟公开采购一家供应商对概算拆分进行复核工作。
2.2采购范围:本次服务采购共划分为1个标段,其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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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上限价 (元) |
服务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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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G6512铜仁至天柱(湖南段)高速公路项目概算拆分审查技术咨询服务 |
381700 |
对本项目概算建安费各组成部分的股份拆分初步成果进行复核,完成各股东单位的对审确认工作,并出具咨询报告。 |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署主体发出书面通知起30日内出具成果文件。
2.4服务地点:采购需求人指定地点。
2.5采购执行合同:供应商成交后,与湖南省铜天韶湘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具体采购执行合同,具体采购执行合同签订的双方共同作为合同主体承担合同法律责任与风险。
2.6质量要求: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及采购需求人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成果文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采购人和采购需求人的合理要求。
2.7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3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采购人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信用中国”网中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供应商响应。
3.5采购人不接受近三年内与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存在诉讼或仲裁的供应商响应(已友好协商和解的不受本条限制)。
3.6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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