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采购条件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永州市某高速房建工程水井工程劳务合作施工项目1标段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 湖南高速华达工程有限公司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湖南省永州市某高速房建工程水井工程劳务合作施工项目1标段:本项目主线起于郴州市桂阳县春陵江镇,与许广高速衡武段相交,顺接拟建的桂东至桂阳高速公路,往西经永州市新田县和宁远县,止于永州市宁远县清水桥镇,与二广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 58.045公里。全线设置春陵江(枢纽)、清水桥(枢纽)、大坪塘、新田、鲤溪5处互通式立交,设新田1处服务区。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5米。
2.2采购范围:本次劳务合作拟定1个标段进行采购。其标段划分及内容等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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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工程类别 |
上限价(含 %增值税) |
工作内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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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州市某高速房建工程水井工程劳务合作施工项目 |
312000.00 |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各项目需要的劳务、机具、非甲方范围内的材料及配件、水电费、安装、缺陷修复、利润、环保、文明施工、调遣(进出场)、临时工程的建设与拆除、治安管理等费用,动力费用(燃油、电力等);材料、设备倒运费用(含人工远距离搬运及多次倒运);工料机涨价引起的风险费用;测量复核引起的临时停工费用;相关检查引起的停工费用及相关卫生清理;各类社会保险及伤害险等保险费用;甲供材料、机械设备及施工成品、半成品的保管费用;管理费用;其他在施工中需要乙方配合的费用,以及本合同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 |
2.3工期: 15 日历天。
2.4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将按照《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管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合同履约信用评价;对严重失信行为的,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有权将供应商信用评价评定等级直接降为D级。对于采购周期为1+N的采购项目,合同签署为一年一签,供应商履约信誉评价为一年一评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供应商为企业的,还应具备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备采购文件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资质、业绩、信誉等最低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成员及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每个供应商可在本次采购中对 1 个标段响应,每个供应商允许中 1 个标。若供应商投多个标段,应分别制作相应标段的响应文件(适用于多个标段)。
3.4与采购人或采购需求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5采购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响应。
3.6 采购人不接受被湖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信用评价评定等级评为D级的供应商响应。
3.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一日往前回溯3年,无因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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