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急救中心门诊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已经批准,竞谈人为新疆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竞谈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谈。
2.项目概况与竞谈范围
2.1竞谈范围:对乌鲁木齐机场急救中心门诊楼内2部旧电梯进行安全拆除、报废注销及现场恢复;在原址采购并安装2部符合要求的载重1600kg医用无障碍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有机房,可进担架),包括全部配套井道加固、电气及土建收口工程;并负责完成法定检验、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直至交付使用。具体技术规格与要求详见竞谈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急救中心门诊楼(具体地点以竞谈人通知为准)。
2.3交货期: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全部电梯设备的生产、检验、包装、运输及安装并正常投入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供应商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资金、技术、能力。
(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具有拟供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与授权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资质要求:1)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2)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具备以下有效资质: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含B级)及以上)。
(4)财务要求: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5)信誉要求:1)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供应商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竞争性谈判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当日生成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竞谈响应;
(3)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未及时履行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4)“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供应商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
(6)“与竞谈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等情形;
(7)“既往发生无故拖欠竞谈人款项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情形;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竞谈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6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22日,上午10时至14时,下午16时至19时(北京时间,下同)领取竞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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