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201过滤管组更换服务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SXJ
1.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4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成交份额:100%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拆卸费托合成Ⅰ、Ⅱ系列反应器201过滤管组共计1536组,在拆卸、吊装过程中防止新、旧过滤管组磕碰问题,保证过滤管组完整无损,安装新过滤管组1536组(详见第六条技术要求、验收要求及质保)。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工 期:甲方现场具备条件后,15个日历日完成服务项目。
2.3建设地点:山西潞安煤基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要求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近三年应至少完成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及至少一项相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同时具备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近三年指2022年12月至2025年12月);
(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6)供应商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重大合同违约引起败诉的仲裁、诉讼及纠纷情况;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18时00分--2026年1月2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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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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