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合同包预算金额: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82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安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 | 1(个) | 详见采购文件 | 82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0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政策、业务流程、办理平台(请登录)(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4)《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标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齐全有效(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
(3)供应商须具备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规划师资格;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即可;或提供其开标前一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0日 至 2026年01月26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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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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