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420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222-2026-00026
3、项目名称:阳新经济开发区塘堍支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1.862439(万元)
6、最高限价:381.862439(万元)
7、采购需求:
阳新经济开发区塘堍支路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2)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同时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行贿犯罪行为及不良行为,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本人作出驻工地不得少于22天承诺和质量保证承诺,并作出处罚条款)。项目管理机构还应配备具有岗位证的施工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安全员等相应专业管理人员,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提供声明函,自行承诺未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其中安全员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上人员需提供近1个月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投标人在设备、资金、安全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0日至2026年01月26日,每天00:00至12:00,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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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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