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原料盐车间包装工段等生产业务外包项目项目业主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江苏苏盐井神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原料盐车间包装工段等生产业务外包,包括原料盐车间包装工段等生产业务。
2.2服务规模:50.17万吨/年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后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④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财务要求:提供连续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份不足的,提供成立以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将被否决:①有否定意见、保留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②资产负债率高于80%(含);③连续三年净利润为负数。
(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与本次招标相同或相近生产制造企业劳务类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及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附发票清单明细表,一个合同列一个发票清单明细表,所提供发票必须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开票日期须在2022年1月1日以后且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前。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可)
(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失信惩戒记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提供承诺书,失信惩戒记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开标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有良好的运作能力和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中标后保证人员和设备配备齐全,组织机构严谨,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专人负责,且投标人委托的项目经理,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进行变更;投标人派遣的作业人员,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如依法与其所有作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相关保险(如意外伤害险或社会保险等),提供安全防护等。(提供承诺书)
②投标人必须承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发票均已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传。(提供承诺书)
③投标人从注册成立后至参加本投标之日止,在企业销售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和经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行贿行为。(提供承诺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年1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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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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