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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配网土建专业分包-标包1-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19 收藏项目
一、采购条件

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配网土建专业分包(采购编号:JRD-)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包括但不限于新建电缆井,电缆埋管,道路修复等所有土建部分及涉及的植被迁移修复等内容。

(二)实施地点: 东莞市

(三)预计采购金额:356.07万元

(四)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资金来源情况:自筹资金。

(六)项目分级:二级

(七)项目分类:工程

(八)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03月30日(具体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九)合同签订:本项目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完成采购人工作,项目实施工作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完成。因此,本项目将由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对应成交人签订合同,结算相关费用。

(十)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采购范围及清单

(一)采购清单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号

标包名称

预计采购金额(万元)

最高投标费率(%)

响应保证金

(万元)

最大成交数量

标书费(元)

1

标的1

1

标包1

356.07

99

/

1

不收取

注:安全生产工器具(含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和文明施工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及机构建设标志牌)由总包单位提供,其余安全生产设施由专业分包单位提供。

(二)采购范围:东莞市环莞快速路三期莞深高速至东部快速路段工程电力设施迁改工程(第二批)配网土建专业分包。

分包商主要承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10kV土建部分:一般土建、配电房、顶管、埋管、护栏(不含防雷接地)。

2、该段土建部分施工的过程资料,完成该工程土建部分开、竣工、过程及归档资料整理移交及结算资料、进度款资料等工程资料;

3、项目部组设(遵守工程项目部建设要求);

4、线路复测工作;

5、办理施工过程中的青苗赔偿,与城市城规、市政、园林、交警、城管、公路等部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

6、相关管线迁移土建部分施工(如有);

7、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相关费用;

8、一般土建材料(含地脚螺栓,接地体、基础爬梯)由分包单位负责,部分主要材料由总包方负责(商品混凝土、钢材、管材);

9、总包方完成设备及材料(如有)卸车及提供场地,并对承包人提供的设备及材料(如有)进行保管。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分包商负责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需满足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技术条件书的要求。

(四)报价有效性:

1.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

2.有效报价: 供应商响应报价≤99%,不符合上述要求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报价处理。

3.计价依据:(1)取费项目及标准:《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的相关最新规定进行编制。

(2)计费程序执行:《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拆除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该定额子目缺项时,优先参考《电网检修工程预算定额(2020年版)》、《电网工程建设预算定额(2018年版)》, 其次可参考《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等。

①人工单价调整、材料价差调整、施工机械费价差调整执行:中标通知书发出时间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

②执行《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关于调整电力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定额〔2019〕13号文)。

③《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通知》(粤电定〔2020〕6号)。

④设计部分费用编制采用:依据《电网技术改造工程预算编制与计算规定(2020版)》计算。

以上的文件如有更新,以正式合同约定的最新版本计价依据为准。

4.结算方式: 本项目按实结算,分包商成交费率为X%时,分包工程结算总价=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含变更增减费用)×分包限价费率(90.00%)×分包商成交费率(X%) (注:分包范围内总包结算价不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成交单位应单独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费工程款发票,总承包单位按成交单位实际发生的金额单独支付。)

(五)响应有效期: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起 120 天(日历日)。

(六)相关要求

1、人员要求

(1)分包商拟投入项目的关键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须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培训、统一现场管控、统一考核的“四统一”要求,纳入班组化管理。总包商可建立动态调配机制,统筹调配标准团队,按企业需要调配,按个人能力调配。并承诺一个月内配置到位(详见附件)。

2、其他要求

(1)成交单位工人工资占分包合同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5%。因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加,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未对新增工程量中的工人工资比例进行约定的,按原合同约定的工人工资比例执行。

(2)成交单位需提交履约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0%(合同价50万元以下的,不需要履约担保)可用现金、支票、转账、保函等方式提交。

(3)根据《东莞市源头治理欠薪问题实施方案》要求,成交人需存储工人工资保证金数额为签订合同金额的1%,可通过保函或保险方式储存。

(4)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一个月内需在中国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将网页截图提供至东莞市塘安电气安装有限公司备案。

(5)总包单位应设立该工程的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用于支付分包单位工人工资,分包单位应出具《工人工资表工资代发委托书》(详见附件)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发放工人工资,并协助总包单位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6)成交单位需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落实工人银行卡开户、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记录表编制工作,并每月5日前交总包单位审核。

(7)中标单位严格按照集团要求应配备专职劳资专管员,与项目部劳资专管员对接有关建筑工人管理工作。

(8)因分包人原因导致交付的工程质量不符合总包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且分包人应按承包人的要求,在承包人的指定期限内无偿修复工程至合格标准,如分包人不能如期按要求修复至达标,承包人有权单方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修复,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行追偿。

(9)分包人经查实对承接业务进行违法转分包的,分包人应按合同价款的【 10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分包人应立即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承包人有权责成分包人立即组织自身力量投入工程,由此造成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以及分包人自身的损失,均由分包人负责。如分包人拒绝终止其违法转分包的合同的,承包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分包人除应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全额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损失。

(10)若分包人违反合同规定期限、进度计划等关键节点,每逾期一天应支付违约金为合同价款的【 1 】‰,支付的违约金在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逾期超过【 30 】日,进度仍然未达到要求,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承包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有权单方另行安排单位或人员进行施工,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分包人承担,承包人有权在分包人合同价款或结算价款中直接扣除,超出部分的费用承包人有权向分包人再行追偿。

(11)分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在总包合同约定时间内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结算资料,因分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逾期向建设单位移交竣工结算资料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价款的【 1 】‰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分包人除按上述约定承担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10 】%作为违约金。分包人因此造成承包人损失的,分包人还应全额赔偿。(结算完成以第三方财审报告完成时间为准)

(12)因分包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线缆受损、发生线路跳闸,严重时引起架空线路导地线断裂、电缆无法恢复绝缘水平等问题,应由分包人负责修复故障,并全额赔偿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具体要求如下:

a.因分包人原因导致运行中的配电电缆受损的,应由分包人更换整段电缆至原有电缆接头;

b.配电电缆通道受损后,原则上按原路径、原规模修复电缆通道,其中电缆沟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修复,电缆埋管采用钢筋混凝土包封加固。无法修复需改变电缆通道路径的,原则上不得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方式,确需采用顶管(拖拉管)的,按原有电缆通道规模+一倍备用管道的规模建设。

c.在电缆受损抢修期间,须对停电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公变、专变用户进行发电车保供电,相关费用由分包人负责。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不得存在的情形:供应商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理或市场禁入处理或纳入供应商预警名单,且未解除处罚的。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5

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上完成供应商登记。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专用资格要求

1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供应商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且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须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如该省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证书有要求个人签名和使用有效期的应在个人签名处签名且在使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文件执行)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报价响应者,请于2026年01月19日20时至2026年01月22日2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等相关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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