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西工政采磋商-2026-2 2、项目名称###市****局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084,********元 最高限价:********.7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西工政采磋商(2026)0002号-1 ###市****局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提升改造项目 ********.74 ********.74 是 ********.7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主要采购内容为:本次采购共1个包;主要内容为对西工区养老服务中心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提升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标段划分:本次采购共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根据#****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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