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根据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极简工作部署,哈尔滨分公司计划完成27个汇聚区、37个汇聚局及422个架构节点整治。针对BBU回撤整合、OLT回撤整合、互联网中高端交换机拆装、开关电源拆除安装,电源布放、电池搬迁等非项目核算模型内的工作内容,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采购,开展相应工作。
1.2 招标内容
物资名称及采购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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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不含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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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汇聚局机房整治 |
详见附件 |
项 |
1 |
1,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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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架构节点整治 |
项 |
1 |
72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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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BBU回撤整合 |
项 |
1 |
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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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源搬迁割接 |
项 |
1 |
9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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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9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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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是集中采购,采购数量为预估采购量,实际采购量以采购订单为准。
1.3采购主体(合同签约甲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分公司。
1.4预算额度(不含税):2,934,000元
1.5实施时间:订单下达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接受委托,并在委托时限内完工
1.6保修期限要求:终验验收合格后不少于12个月(保修期限不因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而提前到期,协议期满后,投标人仍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
1.7框架协议有效期: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8最高投标限价:参照预算90%设置本项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2.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资质。
2.3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人员及资格要求,安全管理人员需具备通信主管部门核发(工信X建安):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备注册建造师证(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已注册到投标企业),并承诺无其他在建工程;
(3)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人员资质须与投标人企业资质相对应,否则不予认可。提供以投标人名义为人员缴纳的2025年6月1日至公告发出之日前连续3个月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若为法人可不提供);提供上述人员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扫描件。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清晰标注。
2.5投标人须具备2023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的累计不少于290万元的同类(通信设备施工类)业绩案例;(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如为框架协议需提供对应采购订单,提供合同(或订单)对应发票扫描件。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处于禁入期内的中国联通黑名单和黑龙江省级负面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2.8 其他要求:需要投标人承诺的主要否决投标条款(不可偏离)
2.8.1 满足投标须知及标书编制格式要求,必须具有投标承诺函,标书文件(含报价文件)必须具有有效的签名或盖章。
2.8.2 投标人承诺遵守《中国联通供应商管理规定》、《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管理实施细则》、《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供应商合规经营承诺》,接受招标人按《中国联通黑龙江省分公司通信网络建设项目工程服务商管理办法》及补充办法进行考核,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协议履行期间,如招标人下发新的服务商管理办法,按照新服务商管理办法执行(需要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2.8.3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8.4投标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8.5以预算金额进行协议额度管控,协议到期后终止;预算金额执行完毕,该协议提前终止;如预算金额尚未执行完毕,根据招标人生产工作需要,执行期可在有效期基础上延长,最多延长12个月。
2.8.6投标人折扣报价不得高于90%,保修期限为竣工之日起不少于12个月(保修期限不因框架协议有效期届满而提前到期,协议期满后,投标人仍需继续履行保修义务;如综合评估得分项中已得分的,按投标时长为准。)。订单下达后2个工作日内履行接受委托,并在委托时限内完工,中标后不得分包或转包至第三方签订合同或项目实施。如不能按期交付,招标人有权单方面无责终止协议,并按未完成的比列扣取履约保证金。
2.8.7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人员须为本项目专用人员,未经招标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投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3日内提供全部人员信息表,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日内须组织项目人员到达订单所在地。若确需更换,需提前15个工作日向建设单位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更换原因及新人员的资质证明材料,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更换,且新人员的资质、经验不得低于原人员标准。
2.8.8本项目安全及服务要求:(1)投标人中标后,若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突发疾病、意外伤亡等一切安全事故,因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人中标后,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因自身的过失或故意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3)因产品质量及施工工艺产生的安全事故等,一切后果由中标人终身负责。
2.8.9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人承诺在施工期间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
2.8.10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等人员上访事件发生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相应订单总价3%的履约保证金,同时妥善处理上访问题。累计出现三次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及相应订单,并扣除协议相应订单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2.8.11投标人中标后若出现因投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的诉讼、上访等全部问题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并全权处理,与招标人无关。
2.8.12投标人承诺满足本项目《安全生产协议》要求,并在中标后与招标人签署《安全生产协议》。
2.8.13投标报价包含相关费用(相关费用不单列)。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服务费、运输费(到达订单所在地)、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等完成每笔订单的全部费用。
2.8.14履约保证金按照预算金额的10%缴纳。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法定假日除外)向招标人提供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银行履约保函(银行履约保函中不得含有限制招标人正当考核权内容,不得含有如支付违约金需经仲裁或判决后支付等限制性条款,否则将无法签订合同,该中标结果顺延或重新招标)在协议签订前缴纳。协议期满后返还(无利息)(招标人需求部门收取)。
2.8.15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常驻机构且有固定办公场所(固定办公场所以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为准),或承诺中标后20日内在本地设立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且设立的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在合同履行完毕前不得撤销或撤除。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19日17时00分至2026年1 月2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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