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为保障公司安全、稳定和生产的连续性,现需采购甲醇厂2026年度灰水分散剂、黑水絮凝剂。
2.2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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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参数要求 |
预估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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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水阻垢分散剂 |
PH(1%水溶液)≤5.00 固体含量≥25% 密度≥1.05g/cm3 使用温度:350℃以下 |
810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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絮凝剂 |
固含量≥90% 水不溶物≤2% 分子量≥800万 |
40 |
吨 |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日内依据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生产需求及提报的发货通知单分批次送到现场,落地交货。
2.4 交货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青海盐湖镁业有限公司甲醇厂。
2.5最高限价:总价528.42万元(含13%税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生产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等关联方,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须提供声明,声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
3.3财务要求: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投标的物至少具有3个60万吨/年(单套装置公称规模)及以上甲醇水煤浆气化装置或同等规模合成氨水煤浆加压气化装置使用业绩,且以上业绩中至少有一套连续运行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100万吨/年(单套装置公称规模)及以上水煤浆加压气化制甲醇装置业绩,业绩表中应列明用户单位名称、装置规模、联系方式以供核实(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包含但不限于首页、标的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6 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六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年1月20日 9 时 00 分至 2026 年1月27日 16 时 30 分止(实际时间以发布的招标公告为准)……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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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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