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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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询比项目 |
数量(吨) |
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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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0号柴油 |
年度计划用量暂估量107吨 |
1年 |
货物数量是采购人估算数量,结算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独立企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性以开标当日最新政策为准)(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油品配送物流企业,可以自有或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车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随车人员须持危货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需专业资格证,如委托第三方物流企业运输的还需提供双方的委托运输合同。(委托协议需加盖双方公章,需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划分等内容);
4.投标人可以是生产企业、生产企业控股经营(销售)公司(含子公司或分支机构)或销售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控股经营(销售)公司(含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须具有相关产品的经营资质;投标人为销售商的,须具有生产企业或生产企业控股经营(销售)公司(含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的授权销售委托书或买卖合同等合法来源证明;
5.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6.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查询证明文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证明文件;(提供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8.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须具有近三年(含三年)以上业绩材料(柴油供货合同含交易凭证为准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价递交方式
1.请于2026年1月19日10:10(北京时间)至2026年1月22日10:1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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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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