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川庆公司所属的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长庆油田、长城钻探等项目,部分井需组织需进行开窗侧钻服务,作业井眼尺寸51/2-12 1/4"井、工具尺寸114-290mm,井下温度为30-100度之间,垂深范围为500-3000米左右,作业井段为直井段、斜井段,开展服务为“斜向器+铣锥+人员服务”,预计作业井数30-50口井,服务区域主要为长庆区域各生产区块,预计含税金额3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长庆钻井总公司施工的长庆区域施工井提供开窗工具技术服务,包括工具送井、配件消耗、维修、技术服务、QHSE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长庆区域各生产区块。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6计费依据:按包井结算,采用“万元/井”形式计费,费用含6%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7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须提供至少3名开窗技术人员,2年及以上开窗侧钻服务的工作经验。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设备要求:每口井至少提供2串斜向器及铣锥在井上服务,须同时保障3口井及以上施工能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2口井开窗工具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长庆钻井总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川庆公司所属的长庆钻井总公司承揽的长庆油田、长城钻探等项目,部分井需组织需进行开窗侧钻服务,作业井眼尺寸51/2-12 1/4"井、工具尺寸114-290mm,井下温度为30-100度之间,垂深范围为500-3000米左右,作业井段为直井段、斜井段,开展服务为“斜向器+铣锥+人员服务”,预计作业井数30-50口井,服务区域主要为长庆区域各生产区块,预计含税金额300万元。
2.2招标范围:为长庆钻井总公司施工的长庆区域施工井提供开窗工具技术服务,包括工具送井、配件消耗、维修、技术服务、QHSE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用。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止,项目启动时间预计在招标结束后一个月内。
2.4服务地点:长庆区域各生产区块。
2.5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
2.6计费依据:按包井结算,采用“万元/井”形式计费,费用含6%增值税 ,结算时开具相应税票。
2.7付款方式:按进度支付:根据甲方付款进度安排,单井钻井施工结束,服务项目由甲方验收合格,乙方6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付款所需全部资料,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于9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或电子商业承兑汇票方式支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须提供至少3名开窗技术人员,2年及以上开窗侧钻服务的工作经验。本次招标的评审环节对HSE证、井控证及硫化氢证不要求,有证人员可在人员计划表中注明持证情况,无证人员需承诺在进场服务前完成培训并取证,否则否决其投标。
3.3设备要求:每口井至少提供2串斜向器及铣锥在井上服务,须同时保障3口井及以上施工能力。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30日前在中国境内具有至少2口井开窗工具服务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内容须包括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报告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事务所)单位公章,并由两名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分支机构、新成立单位(如成立于2024年但距2025年审计周期不足整年,或成立于2025年1月1日之后)等无法提供本单位完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最新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同时,投标人须满足以下状态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且不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 信誉要求
3.6.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6.3投标人承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内……报名。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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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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