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1.1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25 版)、急管理部令第1 号)、《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系统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及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测检验管理办法》(兖矿股发〔2023〕12 号)等文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我单位需对矿井在用辅助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检测检验。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技术服务期限:合同签订至2026 年12 月10 日。
1.3 结算付款方式:付款方式:转账汇款银行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商业汇票其他;结算方式详见合同约定。
1.4 最高限价:55 万。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检测检验机构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300 万元,注册时间满3 年(自注册之日起);
2.2 检测检验机构须同时具备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证书和CMA 资质认
定证书,所有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资质证书中批准的煤矿检测检验业
务范围和依据标准必须符合矿方所要求的检测检验内容和要求的检测检验标准
依据,供方作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良好企业信用,无风险(自身风
险、关联风险等)。
2.2.1 项目经理:无;
2.2.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
2.3 检测、检验明细表中各类检测设备、设施在运抵检测单位(供方)或现场检测完成后15 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检验,并出具检测检验报告。存在问题设备、设施要及时通知矿方,提出整改建议;
2.4 供应商近三年内无围标、串标、骗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供应商上传的证明文件应真实有效,签订合同时必须携带原件验证,若发现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2.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存在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
2.6 投标人未被列入山东能源集团及其所属单位供应商“黑名单”,未曾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合同违约及信用异常的行为或事项;
2.7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自主报辅助运输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承包总价。服务总价固定(包含税费,人工费,管理费及年度新增或大修后需检测检验设备设施等一切相关费用),一旦中标,不再调整。
2(A).业绩要求:
自2023 年1 月1 日以来(合同签订时间)具有相关的业绩。合同证明材料要包含合同封皮、合同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报价文件如不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原件扫描件或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引起的不利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招标人保留查验合同原件的权利。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 年1 月19 日起至2026 年1 月2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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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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