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金昌金川30万千瓦风电330kV升压站送出线路、对侧750kV间隔扩建EPC总承包招标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甘肃金昌腾格里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集团批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
2.2项目规模:1座330kV升压站 、1条330kV送出线路、1个对侧750间隔扩建。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工期暂定为7个月,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03月0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1)施工总承包-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CHDTDZ090/18-ZB-00701):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金昌市金川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线路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含项目施工临建子工程、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站内全部设备设施调试、试验、验收,以及场站投产前各类验收(质量、技术监督等),完成风电项目、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线路涉网试验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
(2)施工总承包-对侧750kV间隔扩建EPC总承包(CHDTDZ090/18-ZB-00702):甘肃腾格里沙漠河西新能源基地金昌市金川区30万千瓦风电项目对侧750kV间隔扩建EPC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建安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验收、接卸、保管、倒运等)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站内全部设备设施调试、试验、验收,以及场站投产前各类验收(质量、技术监督等),完成风电项目750kV升压站扩建间隔涉网试验等一揽子工作以及发包人负责范围的配合协调、技术服务和培训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总承包-330kV升压站、330kV送出线路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满足下列1)~5)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22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工程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施工总承包-对侧750kV间隔扩建EPC总承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除外);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满足下列(1)~(5)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资质;
(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4)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应同时具有有效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投标人自2023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完工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500kV及以上升压站EPC总承包工程完工业绩。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2)业主单位盖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扫描件:完工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已完工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不接受2022年至2024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1-19 12:00到2026-01-26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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